社會責任
企業道德
蒙特在運營的各個方面均秉承最高水准的企業道德與誠信。
企業文化
蒙特品牌始終恪守社會和道德責任感,尊重人權、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並制定健全的業務規范。蒙特國際規則支持聯合國全球契約中表述的企業社會責任的十項原則。這些原則包括尊重基本人權、勞動者權益相關規則,包括反對童工和強迫勞動條例、環境原則和反腐規則。
人權
侵犯人權
蒙特支持並尊重國際公認的人權。我們確保蒙特不侵犯人權。我們同時還保証蒙特決不直接或間接,以積極或消極和方式與違反人權者同謀或從中獲取利益。


歧視與平等機會
我們為所有員工提供平等機會。蒙特不會因種族、國籍、宗教、殘疾、性別、性取向、工會會員、政治背景、懷孕、婚姻狀況或年齡而對任何人存在歧視,不論是就業、退休、教育福利、升職或合同終止。

社團和勞資談判的權利
蒙特尊重那些希望成立和/或加入工會或其他社團的員工,並且提倡工會代表和公司管理層之間進行公開對話。
腐敗
蒙特反對任何形式的腐敗行為,包括敲詐勒索和賄賂。從輕微影響到制度化賄賂,腐敗形式多種多樣。腐敗被定義為:“以權謀私。”(1)
不僅指經濟獲益,還包括非經濟利益。
賄賂被定義為:“在企業開展業務的過程中,為任何人提供或收受他人禮物、貸款、費用、獎金或其他利益,以此引誘實施不誠實、違法或違反信用的行為。”(2)
在左邊菜單中,您會看到《蒙特反賄賂手冊和政策》,以及《蒙特舉報政策》。也可看到《蒙特反欺詐政策》。
敲詐勒索被定義為:“索賄是要求或引誘他人行賄的行為。當這種要求與危及個人誠信或私人參與者生命安全的威脅同時發生時,則構成敲詐勒索。”(3)
供應商和合作伙伴
蒙特應採取合適的方法評估和選擇供應商和合作伙伴。評估過程中應遵守此政策和其他相關政策。我們從長遠觀點保証供應商和合作伙伴尊重此政策,並記錄相關詳情。也將按照我們供應商系統評估中社會責任的條件對供應商進行評估。
(1) 高度透明的國際化定義
(2) 高度透明的國際化定義
(3) 多國企業 OECD 指導原則